当前,碳达峰继环保之后成为今后产业政策的主基调,碳达峰的约束,将明显强于环保。如果说环保是各省还有一定裁量权的话,碳达峰碳中和则可上升为“国策”级别,政策空间不容讨论,可讨论的只有实现力度与时点。
碳达峰也会较“十三五”之前的能耗双控目标约束更紧。能耗双控目标在过去,由于缺乏利益机制,在晋蒙陕这样的省份,最后都是经过省政府一权衡,“双控”让位于“发展”。而双碳目标,则有利益实现机制,即建立了全国碳交易市场,而且不排除配套其他奖惩措施。从这些方面考虑,2020年作为“十三五”收官之年,为完成能耗双控目标,晋鲁豫苏都采取了焦化压减措施,在“十四五”期间不会被补齐,甚至一些置换项目,由于炭排放约束被延期乃至搁置。
有的人认为,炭达峰炭中和会影响化石能源的使用,使得化石能源价格下降。是这样的吗?这种逻辑是预期减炭目标影响的是需求。但实际上,在经济持续增长中,需求是有韧性的,甚至具有刚性;而政策如果强硬执行,减炭目标将直接作用于供给,加剧供需偏紧的状况。
比如,在减炭目标上,无论国家怎么号召,对老百姓而言,该出行的还出行,该开车的还开车,想买房的还买房,特别是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,消费不会下降,甚至增速下降都不一定出现。这个道理对钢铁适用,对焦炭也适用,也就是说减炭目标实施过程中,可能越偏上游的项目,受到的约束越多,从而被下游需求带动,引发上涨——而在价格的明显上涨中,下游才有减少需求,采用新技术的可能。这是政策上的减炭与居民利益一致化的过程。
否则,放着便宜好用的炭能源,没有人会主动转用氢能源。一有机会,首先扩大使用的还是以前就建好的炭能源。故从这个角度,焦炭会是非常有弹性的。现在所在等待的,就是国家减碳目标。
从这个角度来看,当下也可能正处于2016年供给侧改革相似的位置。
2016年供给侧改革的提出,是在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,然后在2016年(十三五开局之年)进入实施,10月份的时候唐山钢铁、山西煤炭去产能都有实质性动作。但是,今年跟16年有一个较大的不同在于:15年工业价格第四年下滑,各省有较大动能直接强力执行中央政策,而今年前五个月工业价格的上涨,使得决策层面临一定的通胀抬升压力,使得政策上主动发力的可能大幅下降,更多需要依靠市场自己的行为。供需偏紧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,但现代经济致命的弱点在于通货膨胀。也就是说,供需偏紧推动的经济高质量发展,必须守住通货膨胀的底线。
总理在6月2日的“放管服”电视电话会议中明确“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放权赋能,减少不当干预,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”,这有助于在“碳达峰碳中和”的减炭行动中,市场主体自发采取理性措施,对国家层面而言,底线思维就是防住通胀。